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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兼容性,可要求采购同一品牌吗?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网      时间:2023-07-07 16:15:54

信息化项目对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较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系统兼容性作为后续采购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编制好采购需求?系统兼容必须要采购同一品牌货物吗?能够以兼容性为由,直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吗?

所谓系统兼容性,是指为一种软硬件环境所创建的程序能够在另一种软硬件环境中运行,包括向上兼容和向下兼容。在政府采购市场,为确保系统兼容性,采购人必须要采购同一品牌吗?


(资料图)

兼容性常见信息化项目

在政府采购市场,系统兼容性常见于各类信息化项目采购活动中。今年6月,浙江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文旅实训中心设备购置”项目发布更正公告,将全彩显示大屏的第8项兼容性等由实质性条款更正为一般性条款,公告显示“考虑到系统兼容性和后期软件定制开发需求,显示屏厂家需要具备软件开发能力。”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获悉,该项目为废标后重新采购,“项目废标的主要原因是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更正公告主要是对采购文件进行了更正,将对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实质性条款更正为一般性条款,便于更多潜在供应商参与进来。”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该项目联系人李瑾格表示。

6月下旬,某单位采用竞争性磋商完成“城市内涝监测预警平台”项目,成交金额为361.2万元,采购需求包括55套毫米波智能积水监测终端和数据接收系统等6套软硬件系统平台。该项目对软硬件系统平台单独列出了8条总体指标要求,包括系统兼容性、系统安全性、系统响应速度、实时数据展示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系统兼容性方面总体指标要求规定,系统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及数据共享问题,可以跟现有业务系统对接;客户端显示方面需从页面设计阶段就考虑浏览器兼容性问题,开发完成后能对主流浏览器进行测试,以保证在多浏览下均可正常显示。

“6套系统要与55套毫米波智能积水监测终端实现应用操作系统与硬件设备互联互通和系统兼容性设计开发,我们对6套系统规定了总体指标要求,与各个子系统的技术要求形成呼应,能够更好地完成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负责人郝彦梅告诉记者。

同一品牌能否保证兼容性

在政府采购市场,采购人对采购需求负有主体责任。为了确保兼容性,在采购文件中规定所采购的设备为同一品牌,合规吗?同一品牌就能保证系统兼容性吗?

记者通过正福易找标大数据平台梳理发现,2023年1月至6月,在全国超过180条“同一品牌”相关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中,有近半项目与“确保兼容性”密切相关。如某医院“急诊大楼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在6月26日发布的二次更正公告中,将采购需求“病房区无线AP”参数的第8条“为保证系统兼容性,需与病房区无线AP、智能管理平台为同一品牌”进行更正删除。

“系统兼容性通常理解为避免项目平台重复建设,而并非要采购同一品牌。供应商保证数据接口和程序设计与现有平台一致,系统兼容性从技术路线上不难做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王学志告诉记者,一些项目以确保系统兼容性为由将“同一品牌”设定为技术要求,属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条例明确的禁止性行为。

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汪涛看来,采购人在实施信息化项目采购活动中,应根据信息化产品设备和系统的功能特点,制定详细的采购需求,包括硬件设备的型号、数量、性能等要求,以及系统软件的实时性、安全性、稳定性、易用性以及兼容性等具体要求。“如易用性方面可以要求系统易于操作和维护,兼容性方面要求新的应用程序在旧有系统能流畅运行等。”

“兼容性是业务系统之间数据资源共建共享的特点和要求。在技术层面,同一品牌设备不是确保兼容性的有效方式。采购人可结合项目运行所需的技术特点,根据信息系统管理、运行标准以及网络技术协议来制定有关兼容性的技术要求。”王学志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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